2019年11月18日黑暴佔據理工大學實施圍城暴亂期間,大批示威者在校園外圍與警方發生衝突,多人事後被捕及被檢控。5名涉案男子今早在區域法院裁決,當中3人暴動罪成,另一人則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。法官王詩麗斥責各被告砌詞狡辯,將案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,以索取4人背景報告,期間需要還押。
案中5名被告年齡由23至34歲,分別報稱任職廚師、教師、侍應及無業,他們被控前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。其中一名被告自辯時說,當晚見街上有多人聚集,於是上前「睇熱鬧」,期間有陌生人問他是否要戴上防毒面具、頭盔及眼罩,最後為保護自己而戴上,並非參與暴動,又指被警棍打中左腰。
控方在審訊中提到,前年11月18日晚上,有大批人士聚集在佐敦區,以磚頭及竹枝等堵塞交通,警方多次警告後施放催淚煙及橡膠子彈,但示威者仍未離開,並以汽油彈、磚塊及雷射筆發出的強光還擊。
王詩麗認為,案中5名被告分別辯稱到場用膳、乘車回家、好奇駐足觀察、隻身入校園營救胞妹等,是荒謬絕倫,裁定25歲廚師、28歲運輸工人及25歲侍應暴動罪成。
至於案中32歲無業男子和35歲補習老師,案發當日於北海街後樓梯被警方發現,遠離暴動現場,裁定脫罪。不過補習老師及暴動罪成的廚師,因藏有索帶,均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。
各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,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,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。